音乐作品自愿登记
作者:dobon    版权登记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9-6    

 

音乐、图画作品自愿登记

作品自愿登记程序  
 一、依据国家版权局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局负责本市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。承办部门是版权行政管理处。

 二、作品自愿登记程序

(1)、登记主体:

 具有常住户口的个人;地区的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(外资与三资企业除外)


(2)、登记程序:

 由作者本人或单位受托者将相关材料送至北京市版权局,填写登记表与保证书,经审核,如无异议,一个月内办理登记,并颁发作品登记证。


(3)、提供材料:

 个人(自然人):

  1、身份证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;
  2、办理作品自愿登记手续申请书;(参考附件:《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》)
  3、作品说明:简述作品内容与创作过程;(参考附件:《个人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》)
  4、作品原件与复制件;


 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:

  1、 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;
  2、 申请书(参考附件:《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》)与作品说明;(参考附件:《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》)
  3、 委托书;
  4、 受托人的身份证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;
  5、 作者的身份证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;
  6、 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或协议的原件与复印件;
  7、 作品原件与复制件;

 

法律咨询:

办理优势:本公司版权中心同楼办公,可随时了解情况

如有问题请咨询法律部
联系电话: 010-86036858 ,68008298转8024

联系人:张红敏 

 


版权登记录入:dobon    责任编辑:dobon 
  • 上一个版权登记:
  • 下一个版权登记: 没有了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
     
    <
    北京神州华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4162号 联系我们 | 网站地图 | 公司信箱 | 免责声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