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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商标驳回程序
美国商标驳回程序大致如下:
Provisional Refusal(暂定驳回)---美国商标专利局对商标进行审查后发出的反对/驳回通知,申请人有机会进行对通知进行答复以维持申请进程。此类反对意见一般为形式/程序性问题,比较容易克服。
Abandonment(放弃)——如果申请人没有答复官方意见,申请就被视为撤回。商标在美国商标专利局数据库里的状态显示为 “无效(Dead)”.
商标无效后,某些程序还有可能发生,比如美国商标专利局向国际局发出关于异议可能的通知。参考如下:
Notice of Possible Opposition(关于异议可能的通知)——这是一个自动的行政程序。美国商标专利局根据马德里协定第1904.04条,将此通知发给国际局。
马德里协定第1904.04条:美国商标专利局必须在接到国际局发出的商标领土延伸通知之日起18个月内:1)…2)将18个月期满后可以对商标提起异议的通知发至国际局。
该关于异议可能性的条例是强制性的。该程序与任何真正的异议互相独立,只是保留异议的可能性。
如有问题,欢迎咨询商标部
何青青 Ala HE (Mis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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